這是這一系列的最後一篇教學,相信市長已經吸收滿滿的技巧;而最後的課程將快速向市長介紹信用卡支出相關的基本技巧。

相信已經使用一段時間的市長會納悶,如果在消費但尚未扣款時,若記錄信用卡支出;等到隔月繳交信用卡費用時,選擇使用現金作記錄;這樣不會重複扣款嗎?

若市長記錄方式是按照上面的方式,則真的會有重複記錄的可能!因此,我們建議市長可以自由選擇記帳的時間,並在記帳過程中用統一的記帳方式做紀錄。可能可以選擇的時間點為:

  1. 總是在消費的當下(應計基礎)
  2. 總是在支付現金的當下(現金基礎)

舉例來說,助理在 2/15 買了一台吹風機($500)而必須在 3/5 繳交卡費,以『現金』基礎來說,我會在實際付款當天:也就是 3/5 進行紀錄,如果是『應計』基礎的話,則會在 2/15 購物的當下紀錄,並且使用「信用卡」或「現金」等不同付款方式來區別。

掌握這個步驟後,市長就不用困擾會在記帳城市出現重複支出的問題喔!